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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志是由五星和英文字母IP组成。标志的左半部分是由一颗大星和四颗小星构成的红五星图案,象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国家性和权威性。五星对外又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志的右半部分是由英文字母IP演变而来,字母IP是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知识产权)的字母缩写,体现知识产权领域的工作范畴和性质,加强了运用于国际范畴时的可识别性。标志的整体造型稳重、向上,并充满现代感和动感,体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国家级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保护知识产权,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稳重向上的感觉,又喻示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事业蓬勃发展,蒸蒸日上。整个图案呈椭圆形宇宙星际运行轨道,在浩瀚的宇宙空间,寓意知识的无限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专利审查、信息化建设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提升宣传能力和影响力,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努力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取得的重要成果转化为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有力举措和强大动力,力促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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